《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備案機構第三方評估項目采購公告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擬委托專業的服務項目監督評估機構,對《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備案機構進行日常監測,開展服務效果評估和績效評估。現就內部采購相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采購人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二、采購對象
具有從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政府采購—服務類項目評估工作經驗的機構
三、委托項目需求
(一)項目期限:從簽約之日起12個月。
(二)項目經費:28.49288萬元
(三)項目實施要求
1. 項目概述
根據采購人要求,從《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備案康復機構中抽取17家機構,開展服務管理、績效評估及財務評估監測,并進行相應模式梳理、研究及優秀案例推廣。
2. 項目目標
通過高質量的監測評估和日常指導咨詢工作,提升備案康復機構的服務質量,評估備案康復機構的服務成效,研究梳理可復制可推廣的服務模式,并為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提出優化改進建議。
3. 具體工作內容
3.1 細化和完善評估指標體系,制定監督評估工作方案,形成項目監測評估工作指導手冊;
3.2 組織協調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專業人員到機構實地開展日常監測及評估工作;
3.3 協助采購人解答《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實施中的相關工作咨詢,提供針對性服務指導;
3.4 提供日常咨詢和指導,對備案康復機構及時指出其存在問題與不足,提升備案康復機構的服務質量;
3.5 協助采購人完成督促備案康復機構建立項目服務檔案,了解項目服務工作情況等;
3.6 通過日常監測,形成至少10家備案康復機構單獨的監測報告;
3.7 通過實地評估,形成17家抽樣備案康復機構單獨的評估報告(含財務報告),及評估總報告;
3.8 研究梳理具有可延續、可復制的服務模式,歸納提煉備案康復機構的優秀服務經驗,并通過培訓、工作總結會等模式進行推廣;
3.9 自備可上網的安卓系統手機、PC電腦,并登入采購人指定的系統,按照采購人要求完成相應的工作;
3.10 篩選、挖掘各個備案康復機構中具有示范性、可復制性的模式進行梳理、分析點評,并以文字、圖片、視頻等方式宣傳展示;
3.11 分析《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實施現狀,根據基層反饋及評估結果,提出相關優化意見和建議;
3.12 對監測評估工作進行梳理,形成工作成果匯編;
3.13 完成采購人指導的其他與《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實施監督評估工作相關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項目產出要求
1. 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監測/評估工作方案;
2. 監測評估工作指導手冊;
3. 常見政策問題及回答清單;
4. 月度報告;
5. 至少10家備案康復機構單獨的監測報告;
6. 17家抽樣備案康復機構單獨的評估報告(含財務報告);
7. 17家抽樣備案康復機構評估總報告;
8.優秀服務經驗總結分享會的痕跡資料;
9.優秀服務經驗模式的宣傳展示記錄;
10.《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相關優化意見和建議;
11.監測評估工作成果匯編。
(五)項目監管要求
1. 項目執行過程中第三方評估機構須接受采購人的檢查要求,有效銜接,及時匯報工作情況、交付工作產出;
2. 項目結束后第三方評估機構須向采購人提供齊全的項目檔案;
3. 第三方評估機構在監測評估過程中對取得的所有數據進行保密承諾和處理。
(六)項目團隊要求
1. 第三方評估機構擁有從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評估工作的經驗;有從事殘疾人服務、殘疾人康復服務項目評估工作經驗者優先;
2. 具有熟悉項目管理、機構管理的工作經驗者優先;
3. 在具體實地評估過程中,配置熟悉殘疾人康復服務、具有相應從業經驗的專家,具體要求如下:
(1)肢體殘疾人康復項目:具有中級技術職稱及以上的康復醫師,或具有中級技術職稱及以上的持有衛生部門頒發的“康復醫學治療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的康復治療師。
(2)聽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康復項目:具有醫學、教育學、聽覺言語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并具備參與聽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康復訓練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3)視力殘疾人康復項目:具有參與視力殘疾人定向行走訓練或生活能力訓練服務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4)智力殘疾人康復項目:具有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工作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并具備參與智力殘疾人日間照料或生活能力訓練服務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5)精神殘疾人康復項目:具有中級技術職稱及以上的精神專科醫生。
四、響應人資格要求
(一)響應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具有獨立開展和組織本項目活動的能力。
(三)配置不少于3名專職工作人員投入本項工作,在資質審查等環節,應有具備相應國家從業資格人員參與。項目管理者需具備該領域相關實務經驗和研究能力,并配備具有持證社會工作者和熟悉非盈利組織管理的人員。
(四)單位和法人具有良好信譽,最近三年在本行業內從事相關工作未受到民政部門、工商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等給予的不良記錄或行政處罰。
五、響應需提供的資料
(一)機構資質證明;
(二)機構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職稱證書復印件;
(四)項目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職稱證書復印件;
(五)機構過去實施有關項目的案例報告
(六)項目方案,內容包括:
1、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基本情況;
2、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近期取得的與本項目相關活動成果;
3、項目實施綱要(主要撰寫項目活動內容、活動目的、實施方法、完成項目的優勢等內容);
4、項目實施的步驟安排和時間進展情況;
5、項目經費預算。
六、響應文件要求
(一)響應人提交的響應文件以及響應人與響應機構就有關響應的所有來往文件均以中文書寫,并加蓋公章。
(二)響應人編寫的響應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機構資質證明、響應人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證明響應人履約能力的文件(機構介紹、機構優勢、類似項目案例復印件等);
3.質量保證措施及服務承諾。
(三)響應人應將響應文件詳列目錄,逐頁標注連續頁碼,并膠封裝訂成冊。
(四)響應人應準備投響應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每套響應文件須清楚地標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經正式授權的響應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五)響應文件不得出現任何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現象。
(六)響應人應將響應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統一裝在一個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應有:
1.清楚標明采購方地址;
2.響應人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在信封的封裝處加蓋投標人公章。
(七)以下情況將被拒絕:
1、沒有按照內部采購公告要求提供的響應文件;
2、不具備內部采購公告中規定資格要求的;
3、資格證明文件要求必須提供的資料不全的;
4、提供虛假資料的;
5、響應文件無響應單位公章、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字人無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書的;
6、響應人在同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的。
(八)響應截止時間:公告發布后5個工作日后。
七、其他要求
(一)響應文件遞交地點為:北京市豐臺區豐臺南路91號院1號樓502室;
(二)請響應人密封報價,報價文件填寫規范,模糊的按無效報價處理;
(三)本項目采取內部采購方式,不接受聯合體響應、不允許轉包、不可以分包。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韓
聯系電話:63545147
附件:《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備案機構第三方評估項目評分表
一、采購人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
二、采購對象
具有從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政府采購—服務類項目評估工作經驗的機構
三、委托項目需求
(一)項目期限:從簽約之日起12個月。
(二)項目經費:28.49288萬元
(三)項目實施要求
1. 項目概述
根據采購人要求,從《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備案康復機構中抽取17家機構,開展服務管理、績效評估及財務評估監測,并進行相應模式梳理、研究及優秀案例推廣。
2. 項目目標
通過高質量的監測評估和日常指導咨詢工作,提升備案康復機構的服務質量,評估備案康復機構的服務成效,研究梳理可復制可推廣的服務模式,并為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提出優化改進建議。
3. 具體工作內容
3.1 細化和完善評估指標體系,制定監督評估工作方案,形成項目監測評估工作指導手冊;
3.2 組織協調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專業人員到機構實地開展日常監測及評估工作;
3.3 協助采購人解答《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實施中的相關工作咨詢,提供針對性服務指導;
3.4 提供日常咨詢和指導,對備案康復機構及時指出其存在問題與不足,提升備案康復機構的服務質量;
3.5 協助采購人完成督促備案康復機構建立項目服務檔案,了解項目服務工作情況等;
3.6 通過日常監測,形成至少10家備案康復機構單獨的監測報告;
3.7 通過實地評估,形成17家抽樣備案康復機構單獨的評估報告(含財務報告),及評估總報告;
3.8 研究梳理具有可延續、可復制的服務模式,歸納提煉備案康復機構的優秀服務經驗,并通過培訓、工作總結會等模式進行推廣;
3.9 自備可上網的安卓系統手機、PC電腦,并登入采購人指定的系統,按照采購人要求完成相應的工作;
3.10 篩選、挖掘各個備案康復機構中具有示范性、可復制性的模式進行梳理、分析點評,并以文字、圖片、視頻等方式宣傳展示;
3.11 分析《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實施現狀,根據基層反饋及評估結果,提出相關優化意見和建議;
3.12 對監測評估工作進行梳理,形成工作成果匯編;
3.13 完成采購人指導的其他與《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實施監督評估工作相關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項目產出要求
1. 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監測/評估工作方案;
2. 監測評估工作指導手冊;
3. 常見政策問題及回答清單;
4. 月度報告;
5. 至少10家備案康復機構單獨的監測報告;
6. 17家抽樣備案康復機構單獨的評估報告(含財務報告);
7. 17家抽樣備案康復機構評估總報告;
8.優秀服務經驗總結分享會的痕跡資料;
9.優秀服務經驗模式的宣傳展示記錄;
10.《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試行)》相關優化意見和建議;
11.監測評估工作成果匯編。
(五)項目監管要求
1. 項目執行過程中第三方評估機構須接受采購人的檢查要求,有效銜接,及時匯報工作情況、交付工作產出;
2. 項目結束后第三方評估機構須向采購人提供齊全的項目檔案;
3. 第三方評估機構在監測評估過程中對取得的所有數據進行保密承諾和處理。
(六)項目團隊要求
1. 第三方評估機構擁有從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評估工作的經驗;有從事殘疾人服務、殘疾人康復服務項目評估工作經驗者優先;
2. 具有熟悉項目管理、機構管理的工作經驗者優先;
3. 在具體實地評估過程中,配置熟悉殘疾人康復服務、具有相應從業經驗的專家,具體要求如下:
(1)肢體殘疾人康復項目:具有中級技術職稱及以上的康復醫師,或具有中級技術職稱及以上的持有衛生部門頒發的“康復醫學治療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的康復治療師。
(2)聽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康復項目:具有醫學、教育學、聽覺言語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并具備參與聽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康復訓練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3)視力殘疾人康復項目:具有參與視力殘疾人定向行走訓練或生活能力訓練服務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4)智力殘疾人康復項目:具有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工作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并具備參與智力殘疾人日間照料或生活能力訓練服務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5)精神殘疾人康復項目:具有中級技術職稱及以上的精神專科醫生。
四、響應人資格要求
(一)響應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具有獨立開展和組織本項目活動的能力。
(三)配置不少于3名專職工作人員投入本項工作,在資質審查等環節,應有具備相應國家從業資格人員參與。項目管理者需具備該領域相關實務經驗和研究能力,并配備具有持證社會工作者和熟悉非盈利組織管理的人員。
(四)單位和法人具有良好信譽,最近三年在本行業內從事相關工作未受到民政部門、工商管理部門、財政部門等給予的不良記錄或行政處罰。
五、響應需提供的資料
(一)機構資質證明;
(二)機構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職稱證書復印件;
(四)項目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職稱證書復印件;
(五)機構過去實施有關項目的案例報告
(六)項目方案,內容包括:
1、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基本情況;
2、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近期取得的與本項目相關活動成果;
3、項目實施綱要(主要撰寫項目活動內容、活動目的、實施方法、完成項目的優勢等內容);
4、項目實施的步驟安排和時間進展情況;
5、項目經費預算。
六、響應文件要求
(一)響應人提交的響應文件以及響應人與響應機構就有關響應的所有來往文件均以中文書寫,并加蓋公章。
(二)響應人編寫的響應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機構資質證明、響應人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證明響應人履約能力的文件(機構介紹、機構優勢、類似項目案例復印件等);
3.質量保證措施及服務承諾。
(三)響應人應將響應文件詳列目錄,逐頁標注連續頁碼,并膠封裝訂成冊。
(四)響應人應準備投響應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每套響應文件須清楚地標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經正式授權的響應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五)響應文件不得出現任何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現象。
(六)響應人應將響應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統一裝在一個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應有:
1.清楚標明采購方地址;
2.響應人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在信封的封裝處加蓋投標人公章。
(七)以下情況將被拒絕:
1、沒有按照內部采購公告要求提供的響應文件;
2、不具備內部采購公告中規定資格要求的;
3、資格證明文件要求必須提供的資料不全的;
4、提供虛假資料的;
5、響應文件無響應單位公章、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字人無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書的;
6、響應人在同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的。
(八)響應截止時間:公告發布后5個工作日后。
七、其他要求
(一)響應文件遞交地點為:北京市豐臺區豐臺南路91號院1號樓502室;
(二)請響應人密封報價,報價文件填寫規范,模糊的按無效報價處理;
(三)本項目采取內部采購方式,不接受聯合體響應、不允許轉包、不可以分包。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韓
聯系電話:63545147
附件:《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辦法》備案機構第三方評估項目評分表
北京市殘疾人康復服務指導中心
2019年6月25日